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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撤销61个高速路及国省道检疫站点,山东省内车辆不再检查

作者:山东公路学会
时间:2021-06-16 17:14
浏览量:789

2月23日晚,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济南市恢复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实施方案》,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济南将分区分级取消检疫站点,现有73个高速公路及国省道疫情检查检测点,分别于23日、24日零时起共撤销61个,绕城高速公路沿线12处收费站疫情检查检测点撤离时间另行通知。


绕城高速12处收费站检测点何时撤再通知




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恢复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一是,23日起立即撤销济阳区、商河县、莱芜区、钢城区等31个高速公路及国省道疫情检查检测点,立即撤销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的疫情检查检测点。二是,2月24日0时起撤销除绕城高速公路沿线12处收费站以外的30处高速公路国省道疫情检查检测点。三是,绕城高速公路沿线12处收费站疫情检查检测点撤离时间另行通知。




调整检查检测规范。一是,对车籍地为湖北的车辆,继续执行“整车劝返”措施。但对长期异地行驶、未途经湖北的不得擅自劝返。二是,对车籍地为广东、浙江、江西、安徽、河南、湖南等六省车辆,执行“测温、登记”措施。三是,对车籍地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车辆,执行“只测温、不登记”措施。四是,对车籍地为山东省的车辆不再检查。五是,对短期向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运送物资的驾驶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在体温检测符合规定并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无需隔离14天。


迅速恢复农村路通行,禁止“封路”“封村”




按照方案要求,要迅速恢复农村道路通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对挖断和硬隔离的农村公路进行排查,立即全部修复和拆除,确保路网运行畅通。禁止出现“封路”“封村”等错误做法,取消不合理限制人员进出措施,确保进出畅通。




切实保障路网畅通。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高速运营企业,开启收费站所有通道,设置应急车辆专用通道,全力保障应急运输车辆24小时无障碍通行;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流量疏导,禁止服务区车辆人员大量聚集;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防范,禁止超载超限货车上路行驶,禁止危化品车辆服务区过夜。市公安局负责会同路政、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交通态势监测,对通行缓慢和排队拥堵情况及早发现、提前干预、未堵先疏,及时查纠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保障高速路网安全畅通。

长途客运等将尽快全面恢复,严控客座率




有序恢复道路客运服务。交通运输局负责尽快全面恢复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客运服务。起讫点均在低风险地区的市(县)际客运班线和农村客运,如沿途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一律禁止上下乘客。严格控制长途客运和包车客座率,全面加强对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通风消毒,做好乘客上车前的体温检测,引导督促乘客全程佩戴口罩,坚决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扩散。




交通运输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先保障成规模、成批次、目的地集中的农民工出行,提前集中登记信息,按照“一车一方案”的原则,落实“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切实做好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返岗服务保障。


对本省籍车辆劝返等六类情形将挂牌督办




强化末端疫情防控。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公安机关配合,严格酒店、宾馆、招待所等旅居行业入住前、居住中的人员核查、防疫测温、信息登记制度,对途经高风险疫区以及体温检测异常的人员以及密切接触者,一律落实医学隔离措施。




按照要求,对“擅自扩大交通管制范围,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收费站的;对本省籍车辆采取劝返措施的;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的,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的;采取挖断公路、设置硬性隔离等方式阻断农村公路的;对持通行证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运输车辆未予免检放行”等6类情形的,由督导检查组实行挂牌督办,对擅自限制入境、乱设站点、阻断公路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或问题反复出现,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及时通报曝光,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对于擅自刨断道路、阻碍交通、拒不恢复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由各区县政府负责,牵头成立由卫健、交通、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区级交通防疫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各类涉疫情交通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