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学会,各专业分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及《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有关精神,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需求,我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团体标准(第一批)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落实改革,协同发展。更好地贯彻国家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从而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不断优化健全交通运输标准化体系结构。
(二)创新驱动,突出重点。贯彻落实《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有关部署,紧密围绕行业发展急需,快速响应标准化市场需求,制定高于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及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满足行业提质增效的需要。
(三)分类申报,准确定位。中国公路学会标准为团体标准,以中国公路学会名义发布,并供社会自愿采用。符合法律法规,与公路交通领域相关的工程建设、产品、服务及管理类标准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向
1.标准选题应为公路交通领域勘察设计、施工、养护、运营管理、运输服务及工程产品等方向发展急需,并具备广泛的应用需求。
2.标准中关键技术应有较成熟的研究成果或工程应用实例做支撑。
3.应避免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交叉重复。
4.标准内容应有利于促进行业进步和技术创新,重点支持品质工程、绿色公路、节能环保、安全应急、运输服务及信息化等支撑行业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实的项目。
5.鼓励选择面向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需求,服务国际工程或接轨国际先进标准,促进互联互通的标准项目。
三、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提出标准立项申请。
2.标准主(参)编单位应具备与标准内容相关的业务能力,标准主编人员应熟悉标准编写规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解决标准编制过程中技术问题的专业能力。
3.鼓励吸纳产业链上下游不同类型和地域的单位共同参与标准编写,参编单位原则上不能少于2个。
四、项目管理
1.标准编制及出版经费由主(参)编单位承担,应做好项目预算,保障标准编制经费的支出。
2.为提升中国公路学会标准管理水平,保证公路学会标准编制质量,我会将对列入计划的标准适当收取管理费。
五、材料要求
请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一式2份邮寄至联系人,电子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纸质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六、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邮件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颖
电 话:010-64288725
邮 箱:CHTS-S@qq.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路17号 中国公路学会科技评价中心标准规范处
邮 编: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