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采取蹲守驻点和流动驻点相结合的方式,全面部署开展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对重点企业的派驻监管工作。全系统第一批共驻点重点领域监管企业(项目)584家,派驻人员877人。其中,省市联合驻点监管企业(项目)9家,市、县驻点监管企业(项目)575家;按领域统计,“两客一危”企业463家、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企业42家、港口客运站9家、水路客运企业9家、城市轨道运营企业2家、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单位59个。派驻干部已全部进驻并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交通运输厅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的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专班办公室)以及道路运输安全、水路运输安全、城市交通安全、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安全4个业务指导组,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综合协调组负责全省驻点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情况调度;各业务指导组具体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技术支持、监督检查、监管执法等工作,共同保障驻点监管顺利有序进行。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驻点监管工作“一盘棋”思想,建立综合调度、行业指导、前后联动、管理考核“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综合调度机制,厅专班办公室定期调度全省驻点监管工作情况,提请专班研究解决驻点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业务指导机制,厅业务指导组每月至少研究1次下一步工作任务,指导督促驻点工作组严格履行驻点日常监管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对驻点干部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前后联动机制,派出单位统筹做好驻点监管和面上监管工作,建立前后方之间问题隐患发现、报告、处理、反馈工作流程,建立交办单、台账管理、整改销号等制度;充分发挥驻点工作组“第一线监管”和“面对面”监管效力,组织驻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和派出单位报告情况,移交重要问题和线索。管理考核机制,派驻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符合条件的,建立临时党支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派出单位加强对驻点工作组的管理,定期组织对驻点干部的考核鉴定。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各派出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难题,组织相关单位、企业业务骨干、第三方机构、专家共同做好驻点监管工作,重点解决好“发现不了问题”的问题、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排查整治不严不细的问题。积极协助企业举办讲座、组织培训、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