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我会对《山东公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组织机构职责、申投诉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现将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推进和落实团体标准修编工作。 附件:山东公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